宁波国家高新区信懋中学室内游泳馆场馆外包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国家高新区信懋中学室内游泳馆场馆外包管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品目

招标内容

管理期限

最低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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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国家高新区信懋中学室内游泳馆场馆外包管理

合同二年。合同一年一签,且每年须经招标人考核验收,双方同意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80000元/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特定要求:
3.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经营范围中包含游泳馆的经营管理的独立法人企业;中标后中标企业必须独立取得高危许可及卫生许可资格的资质。
3.2.2 承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公告截至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本条提供承诺书);
3.2.3 投标人承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公告截至日)无发生未完结的涉及游泳馆业务方面的民事纠纷(本条提供承诺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6月7日16:00之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机构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 )首页查阅《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75、0574-87187966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1.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33150198513600000826-000074(虚拟子帐号);
温馨提示:上述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5.2 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7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咨询电话:0574-87205983(建设银行高新区支行)。
5.3 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5日内退还,退还时需提交合同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南楼三楼325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4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1. (2)请勿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选择“异地”)。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6月12日9:30(北京时间)
6.2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6.3开标地点: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江南路与创苑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307室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宁波国家高新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题(网页地址:http://www.nbhtz.gov.cn/col/col82101/index.html)
八、招标人(代理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国家高新区信懋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10楼
联系人:魏小娥         电话:0574-87360849   传真:0574-8736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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