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江大桥拓宽及西侧地下通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姚江大桥拓宽及西侧地下通道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0〕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市城建资金统筹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西起永丰北路,东至江湾路
建设规模:全长约67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行车速度40-50公里/小时,道路设双向6车道机动车道、慢车道和人行道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建安费约10500万元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姚江大桥拓宽(桥长约 223 米,宽约18 米)、原桥面系改建、两侧接线道路拓宽、西侧地下通道(长约 60 米,净宽 3.5 米)新建以及道路配套的给排水、电力管道、交通设施、道路照明、公交停靠站台、配套绿化、城市家具等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
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3 投标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4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4.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5.2 总监理工程师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5.3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3.6 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0月19日16时00分(以下载时间为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的通知》。
4.5《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1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
(B)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login.jsp)。投标人须在参加开标会议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CA锁)。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的CA锁,CA锁应单独包封(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形式),如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包封上正确注明招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且与上传至系统中的保持一致。
5.3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日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城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
联 系 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楼935室          
联 系 人:房科红、汪珍、薛健炳     
电  话:0574-89076310
传  真:0574-8736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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