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防爆电气设备改造工程更正公告(二)

致:各报价人

现对某单位防爆电气设备改造工程询价文件作如下更正:本更正公告(二)内容若与询价文件、更正公告(一)不一致处,以本更正公告(二)为准。

1、更正公告(一)中报价人资格条件中原“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含防爆电气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具备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能力认定证书、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能力认定证书、防爆电气设备维护能力认定证书”修改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询价文件、更正公告(一)其他内容不变。

采 购 人:某单位

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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