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仕嘉景苑屋面钢结构拆除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仕嘉景苑屋面钢结构拆除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及比例业主自筹10%,财政资金9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

建  设  规  模:本项目需拆除钢结构位于屋面,且离地高度约为7米,部分悬挑段离地约40米。

招 标 控 制 价:127420元。

计  划  工  期:3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名仕嘉景苑屋面钢结构拆除工程。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自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4日23:59止)登录浙江科信电子交易平台(http://kx.ztbyun.com/)”招标公告”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3投标人必须在浙江科信电子交易平台(http://kx.ztbyun.com/)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缴纳费用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浙江科信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2楼216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2楼216室)

7.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官网、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丁香路116号

  联 系 人:金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9楼934室

  联 系 人:胡娅、毛军华             

  电    话:0574-8907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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