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信息化改造及信息化设备维修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信息化改造及信息化设备维修安装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1)本项目2023年信息化改造实施地点包含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下属的长丰净化水厂(宁波市鄞州区嵩江西路518号)、新周净化水厂(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龙港公路222号);(2)本项目2023年信息化设备维修安装实施地点包含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下属的长丰净化水厂(宁波市鄞州区嵩江西路518号)、福明净化水厂(宁波市江东北路599号)、新周净化水厂(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龙港公路222号)、岚山净化水厂(宁波市镇海区海天中路3889号)、栎社净化水厂(宁波市海曙区万金路1055号)。

项目规模:2023年信息化改造及2023年信息化设备维修安装。

施工造价:预计在服务期限内需中标单位承接的施工造价约59.6043万元,其中:2023年信息化改造施工造价为长丰净化水厂约15.111万元、新周净化水厂约9.502万元;2023年信息化设备维修安装施工(包括长丰净化水厂、福明净化水厂、新周净化水厂、岚山净化水厂、栎社净化水厂)造价约34.9913万元。

具体视实际工程量而定,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计划工期:(1)2023年信息化改造工期为60日历天;(2)2023年信息化设备维修安装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符合单次派工单工期要求,具体要求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招标范围:选定中标单位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提供信息化改造及信息化设备维修安装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 其他:

3.4.1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7日9:00至2023年7月11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4.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5.3交纳要求: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和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或电子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市城管局旁,李惠利中学斜对面)开标室。

6.2本项目允许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邮寄方式递交:请投标人留足邮寄时间,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邮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收件人:虞洁;联系电话:19817872822(尽量避免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寄达)。投标人邮寄后请电话或电子邮箱(465491025@qq.com)提供邮寄信息给招标人,以便及时确认送达情况。邮寄延误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招标人无责确保文件及时接收,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bggzy.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34室

联 系 人:孙丽琴、毛军华

电    话:0574-8907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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