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福明街道漫乐荟提升改造项目概念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鄞州区福明街道漫乐荟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统一代码22512-330212-04-01-27004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陆家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陆家置业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概念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公开征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科信建代字[2026]100046号

2.2项目名称:鄞州区福明街道漫乐荟提升改造项目概念方案设计

2.3项目概况:设计面积【12.2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商业建筑面积约【3.77】万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16】万平方米(含地下商业面积约【0.47】万平方米),地上室外连廊面积约【1.46】万平方米,屋顶面积约【0.22】万平方米,红线内地上广场约【1.95】万平方米,红线外地上广场约【0.65】万平方米。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国际汽车城以东地块,四至为世纪大道以东,和泰雅苑住宅小区以南,国际汽车城以西,江南路以北。

2.4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概念方案设计(详见设计任务书),具体范围如下:

2.4.1、1#至5#楼的首层至三层(含四层屋面及公共连廊);

2.4.2、地下室一层及二层;

2.4.3、红线内室外广场及红线外广场;

2.4.4、设计范围不含本项目夜娱主力店的全专业设计及其全过程配合内容。

2.5本次招标最高限价4400000元。

2.6设计服务期限:设计服务周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7设计深度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完成鄞州区福明街道漫乐荟提升改造项目概念方案设计,达到设计任务书的设计要求,协助配合招标人进行相关主管部门报批解释说明工作(如有),协助配合招标人与后续设计阶段(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衔接顺畅、落地实施及过程中各项服务(补遗、审核)工作。

2.8付款方式:总价合同

2.8.1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20%的预付款;

2.8.2初稿设计成果文件经甲方确认后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进度款;

2.8.3定稿设计成果文件经甲方确认后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40%的进度款;

2.8.4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后5日内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方案征集方式:采用公开征集。明确本阶段为“概念方案征集”(概念性方案设计、创意咨询),不涉及后续设计工作(方案、初步及施工图设计)。对创意设计团队(尤其是主创设计师)的业绩、能力、奖项的要求都将作为核心评审因素,即本阶段核心是“征集创意”,重点考查设计理念的创新性与前瞻性。为广泛吸引优秀设计团队(包括国际事务所及独立工作室),以主创团队的经验和作品集作为主要评审依据,旨在为本项目商业提升改造前期开放获取最优创意。

3.1、资格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②本次创意征集不设资质要求;

③境内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法设立的设计事务所除外),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企业或机构,并提供有效的商业登记证明。不接受个人或个人组合的报名。

④投标人具备从事类似设计服务业务能力,且有类似项目设计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⑧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其他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主创设计师)需全程参与设计及汇报工作,境外设计单位的设计负责人(主创设计师)应有境外设计师资格,并需配备中方人员1名,便于与招标人的沟通与交流。

②设计负责人(主创设计师)应对方案构思、空间形态进行总体把握,全程参与并领导团队实现设计理念。如在本次公开征集过程中发现设计负责人(主创设计师)与报名材料所提交的团队人员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③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使用其他语种的资料应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对资料的理解将以中文为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自2026年3月5日9:00至2026年3月10日17:00止)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采购公告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5.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3、投标人必须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中的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4、招标文件费: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5.5、未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6、投标人注册:报名单位需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进行注册。

5.7、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及获取方式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3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6.2、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2楼216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6.3、递交方式:线上线下同时进行,投标人须将电子版投标文件(盖章签字版)以PDF格式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指定位置,并完成平台所有流程。同时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7.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6年3月11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户名: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3010122000113285

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费用汇款,务必输入备注“0100”,须备注项目名称简称+汇款用途(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汇款后须将汇款凭证上传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7.3、保证金退还及其他注意事项:

(1)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代理公司专用账户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对应位置,未上传的视为无效文件,因此造成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回。

8.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https://www.ruicw.com)、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s://www.z-kx.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其他说明

9.1、开标时如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本项目流标。

9.2、本次招标平台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单位需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2.非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采编号

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50万元以下按200元/次收取
50万元(含)至100万元按500元/次收取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按2000元/次收取
500万元(含)以上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此次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是由中标单位向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的,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发生冲突。

9.3、其他:

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应保持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保留追责、索赔的权利。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被拒绝,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

10.联系方式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268824779

招标人:宁波陆家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299号漫乐荟4号楼二层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574-88258669

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11楼

联系人:汤幸杰

电话:13486682061

电子邮件:6246330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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