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福明街道漫乐荟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科信建代字[2026]100153号

2.2 项目名称:鄞州区福明街道漫乐荟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2.3 项目概况:提升改造建筑面积约4.3万平方米,包括地上一至三层及地下室。

2.4 项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国际汽车城以东地块,四至为世纪大道以西,和泰雅苑住宅小区以南,国际汽车城以东,江南路以北。

2.5 采购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建筑面积单价(元/m2)合价(元)
1鄞州区福明街道漫乐荟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服务m242402.749.90419,787.13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监理的范围应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主体工程(建筑、结构)、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电梯、空调、LED显示屏等)、幕墙工程、精装修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声光电系统工程、市政附属及景观绿化工程等直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前的施工过程全部监理服务,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环境保护监理。

招标人有权因工程实际需要对投标人监理范围进行增减或要求第三方完成部分监理服务,具体范围按招标人书面要求为准。增加或减少部分按实结算监理服务费用,但招标人不会因减少投标人在招标范围内的工作而给予投标人任何补偿。

2.7 最高投标限价:419,787.13元(单价9.9元/m2)

2.8 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9月30日,总工期:365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为:暂定12个月。本工程监理责任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本合同监理酬金计取以招标人发出的联系单中载明的监理人进场、中止、终止服务日期为准。

(注: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许可证下发时间及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如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调整监理期限,投标人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按招标人项目实际要求服务期限进行监理服务。

2.9.1 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在监理人员进场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

2.9.2 中期付款:按季度支付,即在下个季度前7日内支付,该阶段整体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每季度支付    元=合同价款【】/4个季度*70%;

2.9.3 竣备期付款:在项目竣工备案完成后(以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为准),该阶段整体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

2.9.4 结算期付款:在结算完成后整体支付至监理服务费结算价的100%。

2.10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具有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业绩3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佐证资料,时间以监理服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出具监理企业书面任命文件,同时提供最近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2026年5月至2026年7月),以查询截图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自身拟派本项目组织机构成员信息情况,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企业CA锁进行”招标投标业务监管信息平台系统”的录入,或按监管部门要求完成打卡,中标人无条件执行。

3.5 其他: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7 投标人被列入龙创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信息库且在禁止投标期限内的,以及被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取消在建投集团范围内投标报名资格的(具体以“睿采网【https://www.ruicw.com】”平台公开发布的评价结果为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北京时间,自2026年  8月25日9:00至2026年8月31日17:00止)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采购公告栏自行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3、投标人必须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中的采购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4、招标文件费: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4.5、未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6、投标人注册:投标人需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进行注册。

4.7、投标人应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及获取方式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5.2、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2楼216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3、递交方式:线上线下同时进行,投标人须将电子版投标文件(盖章签字版)以PDF格式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指定位置,并完成平台所有流程。同时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

6.3、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保函,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拨付至招标代理公司设立的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户名: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3010122000113285

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费用汇款,务必输入备注“0153”,须备注项目名称简称+汇款用途(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汇款后须将汇款凭证上传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6.4、保证金退还及其他注意事项:

(1)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代理公司专用账户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传至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ruicw.com/)对应位置,未上传的视为无效文件,因此造成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由代理公司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由代理公司于签订服务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回。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8.其他说明

8.1、开标时如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本项目流标。

8.2、本次招标平台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单位需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

2.非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采编号

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20万元以下免收费
20万元(含)至50万元按200元/次收取
50万元(含)至100万元按300元/次收取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按2000元/次收取
500 万元(含)至 1000 万元1‰
1000 万元(含)至 5000 万元0.8‰
5000 万元(含)至 10000 万元0.7‰
10000 万元以上0.5‰

此次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是由中标单位向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缴纳的,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发生冲突。

8.3、其他:(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被拒绝,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3268824779
招标人:宁波陆家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街道江南路349号,漫乐荟2、16号2-16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574-88258669
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11楼
联系人:汤幸杰
电话:13486682061
电子邮件:62463308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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