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人为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地 点:宁波杭州湾新区。
预算:约15万元/年。
招标范围:小用户安装工程的结算审核及预算编制、管道维护及设施维护的结算审核、招标人委托的其他工程的预算编制、预算审核或结算审核以及其他方式的造价咨询服务。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服务期限结束后根据中标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考核情况,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等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格等级要求:投标人均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单位)甲级。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3.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招标人将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
4.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获取地点: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楼935室)。
4.3获取方式:投标人可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接受邮寄(电子邮箱:2711018674@qq.com)等其他方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证书;
(4)招标文件购买款凭证。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注:关于本次招标的标书费、保证金都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帐号:530101220001132850052
户名: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 13 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李惠利中学斜对面)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大厦A座935
联系人:岳旷怡、房科红
电 话:0574-87360849
传 真:0574-87360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