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工程的安全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规模: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服务,包括子公司、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抽检,并根据安全现状提交整改措施及安全管理方案,开展安全培训及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指导甲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每月度参与甲方安全生产例会、提供安全技术交流等。
招标范围: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本项目定期检查和安全技术交流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服务计划表》。
最高限价:30万元
定期检查质量要求:定期检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合同履约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书面评估报告提交时间要求:当月现场检查工作实施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对提交工作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实用性负责,毎期检查完成后应提供相应检查企业书面评估报告。
安全培训及咨询服务时间要求:每年1次,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安全培训,并及时答复甲方安全方面相关咨询。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安全技术咨询或安全工程技术相关等内容。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高级安全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19日16:00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招标文件费用可汇入我公司账号(汇款请备注招标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银行账号:53010122000113285098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股权结构查询打印页(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网页打印为准);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缴费凭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现场递交或邮箱发送的方式递交至: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楼934室,邮箱108005234@qq.com。
超过出售招标文件时间或未能在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内提交上述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95大厦A座2楼216开标室)。

  1.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5.3 若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则仅允许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1人参加开标活动,参加开标活动人员应做好自身疫情防护工作并遵守招标代理单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z-kx.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8号九五大厦A座934室
联系人:房科红、金洁莹
电  话:0574-87360849、15067403056

传  真:0574-873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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