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阳离子、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固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阳离子、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固体)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4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阳离子、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固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货物名称实际需求人预估供货量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吨)各标段总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泥处理用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固体)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宁波工业供水有限公司415t210008715000
水处理剂阴离子型聚丙烯酰胺(固体)(涉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制水分公司、宁波市奉化区同源制水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自来水有限公司70t17000119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出具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函,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2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一: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地市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年产20000t聚丙烯酰胺的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出具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中任意一个自然年内(以发票时间为准,2021年只计算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的发票,以此类推)聚丙烯酰胺(固体)年累计供货金额达到600万元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销售发票复印件(需发票专用章,若为发票记账联则不需要发票专用章)【注:①发票须体现“聚丙烯酰胺”,否则该发票不予认可;②发票上的销售方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需同时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变更名称的证明文件,否则该发票不予认可】})。

标段二: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如部分省份因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下放了“部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行政审批项目权限”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放职能文件的复印件或提供卫生部门系统官网的文件截图,允许投标人提供符合下放职能文件要求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注:投标文件中须附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3.4.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允许同时中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2 月 7 日至2024年 2 月 19 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标段一人民币150000元整;标段二人民币20000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 3 月 19 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home),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6.3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4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开评标)系统操作手册(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13396609883、18968299314。

6.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7.2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8特别提示(标段一)

8.1 小试阶段:

投标人可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后,凭网站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前去使用单位(福明净化水厂、长丰净化水厂、新周净化水厂、岚山净化水厂、栎社净化水厂)处取泥样做小试(截止2024年2月21日17时),以便选定投标产品型号。取泥样时,实际需求人将按各投标人的取样时间做好记录。

8.2 正式试验阶段:

投标人向使用单位推荐一种型号,并免费提供各100Kg样品(规格:≤10kg/袋)作正式试验,正式试验将于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进行,各投标人正式试验顺序以取样时间顺序为准。在正式试验过程中,以使用单位工作人员为主,投标人不可随意改动招标人设备的运行参数,且所有试验数据由使用单位填写到试验证明表上。

8.3各净化水厂投标试验药耗要求:福明净化水厂≤2.5kg/tds、长丰净化水厂≤3.4kg/tds、岚山净化水厂≤3.5kg/tds、新周净化水厂≤4.2kg/tds、栎社净化水厂≤2.55kg/tds,且出泥含水率≤79%。如投标人提供的药剂达不到上述任意一家水厂要求的,投标试验无效。

8.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必须与正式试验样品相同。

8.5正式试验联系人:

徐华华,电话:0574-27661855,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8.6投标文件中须附上使用单位出具的符合要求的正式试验证明(加盖使用单位及投标人公章,格式见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9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目前发布至老系统http://ggzy.zwb.ningbo.gov.cn),2.0系统更新后会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http://www.nbggzy.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发布。

10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甬港南路

联 系 人:柴静、徐华华

电  话:0574-27661855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商务大厦A座9楼934室

联 系 人:孙丽琴、周丙海

电  话:0574-89076310

传  真:/

电子邮件:453907307@qq.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周丙海

联系方式:0574-87360849

其他案例